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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News586/記者張淑慧報導】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10年度漁船(筏)汽油補貼申請,目前臺南市籍漁船(筏)裝置汽油機者,已有6成3以上提出申請,第一批申請者補貼款近期已撥入船(筏)主指定帳戶,市長黃偉哲呼籲符合申請資格而尚未申請的漁船(筏)主,請於3月31日截止日期前依規定
檢附資料洽所轄漁會申辦,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。
台南農業局長李建裕表示,依據「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」,按漁船噸級、漁筏長度與110年度出海日數及時數分級距,核算優惠油價補貼金額及貨物稅核退金額,整年出海達30日以上,且累積出海時數
達60小時以上即可申請,補貼金額自2,607元至27,674元不等。
市長黃偉哲呼籲,110年度漁船(筏)汽油補貼,應由漁船(筏)主於111年3月31日前,檢附身分證、漁業執照、郵局或農會、漁會信用部金融帳戶資料,速洽船籍港所屬漁會辦理,船主如果不方便親自辦理,得檢附委託書及委託人身分證,委託他人代為提出申請。(圖/ 台南農業局長李建裕 提供)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://n.yam.com/Article/202203186797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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